方去过不少,收留大眼以前,大眼走街串巷的讨生计,生命力顽强,生存本领多种多样。
程攸宁摇头,“昨日我就没见过大眼。”
基于江小四的弟弟还有朱孝民的儿子丢失,程攸宁怀疑大眼丢了的念头就更强了。
程风将手背到身后,样子也犯了难,“那这小孩去哪里了?我以为大眼捏脚捏的好,你把他留在军大营里面陪你了呢?”
本来程风是不打算出来找大眼的,认为这小孩自己能回家,还是在尚汐和玉华的压迫下,他才出来的,大眼做事稳当,他以为昨日在城外与太子玩的好,人就被太子留下了,看来得从长计议了。
这时一脸凝重的随心开口了,“程风,我跟你说,大眼恐怕凶多吉少了。”
“开什么玩笑,不能这么丧吧!就一晚不回家,这人就没了?大眼是混迹过街巷的,心眼多如筛子,非常机灵,遇上事早往王府跑了。”程风没往坏处想,大眼那小孩就像野草一样顽强,谁也打不倒他。
“也是,事情不到最后,不能悲观,不过你看看这个。”随心把江小四手里拿着的那件不成样子的衣服抖开给程风看,“程风,你看看这个。”
程风呵呵一笑,“大眼确实穿的是蓝色衣服,不过这是绸缎料子,大眼穿的是蓝色粗布短打,这一看就不是大眼的衣物。”
话音未落程风脸上的笑容就退却了,看大小这是一件少年衣裳,看情况,是被猛兽撕咬的,再看上面的血迹和残缺的部分,穿这衣裳的人想必已经凶多吉少了,程风指着衣服说:“这是哪来的,谁遇害了?”
江小四绕道前面,噗通跪在了程风的面前,一声王爷喊出口,好几个汉子都红了眼。
程风一把将人拉起,“怎么回事?”
这人刚起,朱孝民又跪了下去,程风又是一抬手,朱孝民也被拉了起来,“你不在蜡烛厂上工,你怎么在城外。”
这人是蜡烛厂的一名工人小头目,掌管一条生产线,平日很少告假,是蜡烛厂里面的典范,程风认识他,每次去蜡烛厂他们都能说上几句话,今日在这里遇上,程风有点意外。
当他们把事情一说,程风的心跟着凉了半截,其他暂且不说,就看这两件衣裳,这俩孩子就已经凶多吉少了。
随心指着衣服问程风,“程风,你接触的猎物多,你说说看,这是不是黑狼干的。”
这不是不懂装懂的时候,程风道:“我接触的猎物多,但是黑狼我接触的比你少,但从这作案手段看,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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