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祭司(穆护)低声吟唱着古老的赞歌;不远处,刚刚获得合法传教地位的景教(基督教聂斯脱利派)寺院——“波斯寺”或“大秦寺”——已经破土动工,十字架的标志与飞檐斗拱的唐式建筑结合,形成奇特的混合风格,吸引着一些好奇的市民和寻求心灵慰藉的胡商前往。摩尼教(明教)的“法堂”则更为隐蔽,但其“光明战胜黑暗”的教义,也在一些底层民众和特定族群中悄悄流传。甚至还有零星的伊斯兰教(大食法)信徒,在胡商聚居区进行着小范围的礼拜活动,尽管其教义与仪式尚不为大多数唐人所知,也未被官方正式认可。
朝廷对宗教的态度,总体是实用主义和有限宽容的。佛教作为早已中国化、信众广泛的主流宗教,享受最高地位和诸多特权。道教因与皇室攀附老子(李耳)为祖先,也备受尊崇。儒家思想则是治国理政、科举取士的根本。对于外来宗教,只要不煽动叛乱、不违背基本人伦(如祆教圣婚的某些习俗被禁止)、不聚众滋事、按时纳税,朝廷一般采取“示存异方之教”的态度,允许其存在和有限度的活动。武则天对景教的认可,更是释放了一个明确信号:只要不挑战皇权、不危害社会,外来的神灵也可以在大唐的天空下拥有一席之地。这种宗教上的多元,并未导致剧烈的冲突,反而形成了一种奇特的“众神共处”局面。一个唐人可能上午去佛寺烧香祈愿,下午去道观问卜,晚上路过祆祠时对奇异的火焰投去好奇一瞥,而对景寺的钟声则感到几分陌生与神秘。这种混杂的信仰图景,体现了大唐社会在精神层面的巨大包容性与弹性。
再次,是艺术、娱乐与生活方式的深度融合。
最直观的融合发生在音乐与舞蹈领域。宫廷燕乐中,龟兹乐、高昌乐、疏勒乐、安国乐、康国乐等“胡部新声”早已与传统的“清商乐”分庭抗礼,甚至更受欢迎。来自中亚的琵琶、筚篥、横笛、羯鼓等乐器,成为乐队核心。舞者身着胡旋裙,在急促的鼓点中飞速旋转的“胡旋舞”;动作刚健、节奏鲜明的“胡腾舞”;乃至带有杂技性质的“柘枝舞”,风靡于宫廷宴会、贵族府邸乃至市井勾栏。玄宗朝极度盛行的“胡风”,在武则天时代已蔚然成风。不仅乐工、舞伎多为胡人,许多士大夫也以精通胡乐、能跳胡旋为时尚。
饮食上,胡风更炽。胡饼(馕、烧饼等)成为常见的市井小吃;用胡椒、茴香、豆蔻等“胡味”烹制的菜肴,刺激着唐人的味蕾;来自波斯的三勒浆、龙膏酒,大食的蔷薇露,成为达官贵人宴饮的新宠。甚至饮茶之风,也因禅宗与文人雅士的推崇而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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