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于孩子……又不是看不到。
再加上她妈说带个孩子,以后再嫁别人会嫌弃。
那时的她,没什么见识,觉得她妈说得有道理,便同意了。
但自从到了乔灵身边,见识过更广阔的世界,她觉得她妈说得不对。
谁说女人只有嫁人这一条路。
她能自己养活自己,为什么要非得嫁人。
她没极端到抵触再嫁,但这得有个前提,是双方适合。
嫌弃她结过婚,有过孩子的,她还不愿意嫁呢。
经济的独立,决定着说话的底气。
萧巧满眼希冀地望着乔灵,希望乔灵能给她想想办法。
乔灵垂眸思索了一下,条理清晰地给出意见。
“你要想把孩子接回来,现在就得弄清楚两条,他们送养孩子,有没有办正规的送养手续。”
“还有就是送养时,男方收了他堂哥多少钱。”
这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。
要是意思意思,收个两三千,那这属于人情世故范畴,法律不好判定。
若是收得多,就可以用他们贩卖人口的名义报警。
让警察去处理。
这里其实还可以模糊概念。
甭管对方收了多少钱,都可以先以拐卖儿童的罪名,把男方和他堂哥送进去喝几天茶,让警察去查。
到底是人情世故,还是拐卖儿童,都需要时间去证明。
而这个时间,便是萧巧操作的窗口期。
“另外,要是他们有办手续,那事情就更好办。你可以起诉民政局渎职,说他们工作人员,在未经你这位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,违规办理手续。”
乔灵以前是打离婚官司的。
关于孩子监护权这一块,她有过深度了解。
虽然她没有遇上过这类离婚后把孩子送养的案子,却知道,这类手续是在民政局办理,且也清楚这类手续的流程。
萧巧虽然离婚,但她依旧是孩子的母亲,拥有孩子的监护权。
这种情况下,男方想要把孩子送养出去,必须得经过萧巧同意。
除非萧巧失联半年以上,无法联系。民政局办理时,才能以单监护人的名义,受理这种送养。
这还是在送养和抱养双方,能提供三代血亲关系,也就是双方是一个爷爷的情况下。
但凡换成外人抱养,那手续能把人卡死。
胡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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