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后他想起更早以前。初三的某个午后,他路过音乐教室,听见她在里面弹钢琴。弹的是《致爱丽丝》,磕磕绊绊,经常弹错。但她一遍遍重复,错了就重来,直到弹顺。
他站在门外听了半小时,直到上课铃响。
那是他第一次觉得,这个看起来温温柔柔、说话细声细气的林初夏,骨子里有股倔劲儿。像野草,像藤蔓,看起来柔软,但给一点阳光就疯长,给一面墙就攀上去,给一点希望就牢牢抓住,死都不放。
然后他想,他大概是完了。
喜欢上一个有倔劲儿的人,自己也会变得倔强。喜欢上一个温柔的人,自己也会想变得温柔。喜欢上一个害怕狗、讨厌胡萝卜、想当插画师、认为浅绿色很温柔、数学不好但很努力、哭起来很安静、笑起来像月牙的人——
就会想变成能保护她的人。
变成能为她赶走野狗、替她吃掉胡萝卜、攒钱买她的绘本、把全世界所有的浅绿色都收集起来送给她、耐心教她数学、在她哭的时候递纸巾、在她笑的时候偷偷多看两眼的人。
变成她的伞,她的草莓牛奶,她物理课本第38页的批注。
变成她数轴上,那个越来越近、终将相交的点。
他在黑暗中睁开眼睛,看着天花板上晃动的树影。
然后轻声说,声音低得只有自己能听见:
“我会让数据够的。”
“等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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