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明小时候的林耀祖是最穷的!
那时候,林家养活着八九个孩子,家里穷得叮当响,连顿饱饭都吃不上。
即便林耀祖是家里唯一的男孩,条件也没好到哪里去,穿的是洗得发白的旧衣服,吃的是粗茶淡饭,是林家村出了名的穷小子。
那时候的他林二狗,心里还带着一种莫名的优越感,总觉得自己比林耀祖强,常常跟着村里的其他孩子一起,嘲笑林耀祖的贫穷和土气。
可现在,一切都反过来了,林耀祖考上了大学,过上了好日子,而他,却依旧是那个人人看不起的二溜子。
有的人,会为了别人挣脱泥沼、过得更好而感到高兴;可有的人,却会因为别人过得比自己好,而心生怨恨和嫉妒。
很显然,林二狗就是后者。
林耀祖如今的光鲜亮丽,在他眼里,就像是一根刺,深深扎在他的心里,让他坐立不安,满心怨毒。
林耀祖如今过得这么好,林二狗觉得林耀祖刨了他家的祖坟一样,让他怨恨得心急火燎,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戾气。
那份恶意,在他的心底快速滋生、蔓延,几乎要将他的理智彻底吞噬。
见林清欢依旧没有说话,只是冷冷地看着自己,林二狗的火气更盛了。
他咬了咬牙,又伸出手他今天打定主意,一定要把林耀祖的衣服弄脏,让他穿着脏衣服在众人面前显摆,看他还怎么得意!
然而,就在林二狗的手再次伸过来的瞬间,一只有力的大手突然伸了过来,死死地抓住了他的手腕,力道大得让林二狗忍不住痛呼一声,脸色瞬间变得惨白。
“干什么呢?别动手动脚的!”
刘峰冰冷、威严的声音响起,瞬间压过了林二狗的痛呼。
林二狗一看到刘峰,刚才的戾气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,脸上的痛苦也被恐惧取代,整个人瞬间老实了下来,连大气都不敢喘。
他可是跟刘峰打过不少交道,以前修路、建基站的时候,他带头反抗,故意捣乱,被刘峰抓过好几次,还进了几次局子,早就被刘峰收拾得服服帖帖,心里对刘峰充满了畏惧。
他连忙挤出一个谄媚的笑容,脸上的肌肉笑得僵硬,语气也变得小心翼翼,甚至带着几分讨好:“刘……刘警官呀,你怎么在这啊?”
他一边说着,一边试图挣脱刘峰的手,可刘峰的手抓得太紧,他怎么挣都挣不开,只能任由他抓着,手腕上传来的疼痛越来越明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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