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接下到州郡办田案,这个步子迈得不可谓不大。但他看着刘封的神情,知道这件事已经定了,不是在商量,而是在告知。
“陛下,”杜预谨慎地措辞,“锦衣卫若下到地方查田案,臣担心两件事。其一,锦衣卫的人大多是禁军出身,懂军法但未必懂田政,贸然介入清丈事务,可能会被地方豪强趁机煽动民怨,说朝廷‘派兵抢田’;其二,若锦衣卫在地方上行事过猛,激起世族反弹,恐怕会让均田令本身蒙上污名。”
刘封听完,没有反驳,反而微微颔首:“你说得对。这两件事朕都想过。”
他走回案前,从案头拿出一份早已拟好的手令,递给杜预:“你看这个。”
杜预接过去一看,只见上面写着三条细则:其一,锦衣卫下州郡查田案,必须携带当地县令或郡守的联名文书,不得自行入村入户;其二,锦衣卫只负责“拿人”和“取证”,不负责“判案”与“分田”,所有田产纠纷仍由大理寺依律裁决;其三,凡锦衣卫所办田案,事后须将全过程呈报皇城司备案,由皇城司另行复核。
杜预看完之后,长长地吁了口气:“陛下这第三条,臣没想到。”
“皇城司盯着锦衣卫,锦衣卫盯着豪强。”刘封的语气很淡,像是在说一件极其平常的事,“朕不要一把失控的刀。刀再快,也得有人握着刀柄。”
杜预郑重地将手令收好:“臣即刻安排人誊抄数份,下发各州郡锦衣卫驻地。另外,臣还有一个提议——均田令之下的‘还田’环节,能否给豪强留一条体面退路?”
刘封抬眼看他:“你说。”
“臣以为,可设一条‘赎买之策’。”杜预道,“凡被查出隐匿田产的豪强,若自愿退田,可免于追究;若不愿退田,则允许其按市价向官府‘赎买’这部分田产,将产权从‘隐匿’转为‘合法’。赎买的银钱正好充入国库,用作清丈和分田的经费。这样一来,愿意退田的豪强保全了颜面,不愿意退田的豪强掏了钱,两种结果对朝廷都有益。”
刘封听完,目光中露出一丝复杂的神色。那种神色里有赞许,也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慨。
“杜预,”他缓缓道,“你这个主意,朕当年在成都时听丞相说过一模一样的。他说,‘治国之道,要让大部分人觉得跟着朝廷走是有利可图的,而不是被逼着走的。’”
杜预一怔:“陛下的意思是……诸葛丞相当年也想过均田之策?”
刘封没有正面回答,只是笑了一下。那笑容很淡,像是从记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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