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了,还能在奴隶里挑几个顺眼的乐呵乐呵。
虽然没有酒,但在这该死的迷雾里,日子过得比以前在山坳里当土匪还要滋润百倍。
可自从这姓里斯的杂碎跑进来之后,一切都变得恶心了起来。
短短几天时间,这小白脸就在兰斯耳边吹起了“枕头风”。
说什么“真正的强者必须有强者的尊严”,什么“住在地洞和窝棚里是野人的行径”。
于是,兄弟们倒了霉。
为了给头儿盖这座所谓的“领主行宫”,他们天天带人去几公里外采集石材和木头,驱赶着奴隶去一根根打磨原木。
这座拔地而起的木屋,每一根横梁都沾着他们这帮战职者的汗水。
不仅如此,里斯还定了一堆狗屁规矩,逼着他们这群杀人越货的流寇去学什么“礼仪用语”。
甚至连他们所掌握的系统技能,都被里斯冠上了一些恶心巴拉的名字。
什么“堕鸦羽击”,什么“盘旋于迷雾中的告死者”。
莫尔每次在那群奴隶面前念出这些名号时,尴尬得脚趾几乎能抠穿靴底。
可头儿却偏偏就吃这一套。
他想当贵族想疯了,甚至真的封了自己一个“爵士”头衔,还要求所有人改口叫他“大人”。
他要求手下必须学会用那种文绉绉的腔调说话,稍有不慎,里斯就会在一旁冷嘲热讽。
说他们是“不求上进的泥腿子”,说他们“阻碍了兰斯大人的晋升之路”。
谁不知道谁啊?
兰斯祖上八辈儿都是山坳里杀人越货的穷斯,连个像样的姓氏都没有,现在居然真把自己当成什么“爵士大人”了!
莫尔越想越恶心。
尤其是看着里斯那张虚伪至极的笑脸,他忍不住上前一步,飞溅的唾沫几乎喷到对方的脸上。
“里斯,你还好意思问?”
“你到底是不是从那营地出来的?你给我们的都是些什么狗屁情报!”
“你跟我说,那个亚修只是个普通的小角色,只是一阶民兵?”
莫尔提高了声音,指着自己后腰那道深可见骨的贯穿伤,大声质问着。
“你看清楚了没,这是一阶民兵能造成的?如果不是老子警惕,今天差点他妈的回不来了!”
里斯听到他的质问,眼睛中不由得闪过一丝错愕。
他不由得退后了两步,这才装模做样的挑了挑眉,装作是对莫尔的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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