睛,像什么都没发生过。
那个吸大了的流浪汉还靠在旁边,脸上挂着那丝空白的笑。
火堆继续烧,碎木板在火焰里噼啪作响。他不记得刚才烧掉的是什么。明天也不会记得。后天,他可能连今天自己在哪里都记不住。
这挺好的。
在这片地方,记忆力是一种奢侈品。记得越清楚,活得越痛苦。
另一个方向,便利店对面的巷子里。
一个男人蹲在墙根底下。
他身上的衬衫袖口磨破了,领口也磨毛了,但还能看出曾经是件体面的衣服。牛
津纺,浅蓝色,左胸口有一个被撕掉的品牌标签留下的针孔痕迹。
他蹲在那儿,膝盖顶着胸口,手插在口袋里。
右边口袋里是一根从工地上捡来的钢管,大概四十厘米长,一端被锯断过,断口参差不齐,带着铁锈。
他攥着它,手心全是汗。
汗和铁锈混在一起,变成一种酸涩的、像舔电池的味道。他盯着便利店的门。自动门,玻璃的,上面贴着“本店概不赊账”的打印纸,纸边已经卷起来了。
他在算。
进去,拿面包,拿水,拿任何能往嘴里塞的东西。
柜台后面那个店员他认识,上周他还拥有一副体面工作信用不是还没破产的时候,每天路过都会跟对方点头。
对方也跟他点头。
两个人谁都不知道对方叫什么,但每天点两次头,早晚各一次。
他觉得这大概算是认识。
现在他要进去抢这个认识的人。店员会按柜台下面的报警器。警察多久会来?
不会来。
这片区域的警察不会为便利店抢劫案出警。
但店员自己有枪。收银台下面那把霰弹枪,他见过。上次有个流浪汉在门口闹事,店员把枪往柜台上一放,什么都没说,流浪汉就走了。
所以他要抢在店员摸到那把枪之前。用钢管。砸在对方摸枪的那只手上。然后拿了东西就跑。跑不掉就拼命。
拼命而已。
他的命又不值钱。
一张百元美钞飘下来,落在他脚边的泥水里。
他低头看着那张钱。
富兰克林的脸朝上,半边浸在泥水里,泥水沿着纸币的边缘慢慢洇开,绿色的油墨变成一种脏兮兮的墨绿色。
他看着那张脸。看了很久。久到旁边的路灯闪了三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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