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,陆鸣到公司的时候,证物室的门还没开。
七点四十。
他靠在墙上,等值班的老陈。
过道的灯,白惨惨的,照着他面前那扇铁门。
门里,锁着那个打火机。
金属壳的,一角融化,躺了一夜。
他昨天存完它,隔着袋子,碰过它一下。
金属的凉,隔着那层塑料,透过来。
回放,没有来。
塑料,替他把那一下,挡在了外面。
他当时站了很久,想,要不要隔着袋子碰下去。
后来,他缩回了手。
这一碰,就用掉一次了。
他一天,就三次。
可那场火,烧死了两个人。
一个,是妈妈。
一个,是十一岁的女儿。
一个,是考了第一名的郑晓彤。
今天,他要替她们,把那场火,问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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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点零五分,老陈拎着钥匙来了。
“这么早?“老陈说,“又来看证物?“
“嗯。“陆鸣说,“打火机,我昨天存的。“
老陈翻了翻登记簿,开了门。
“你存的东西,你自己签领。“老陈把一支笔递过来,“老规矩,看完放回原处。“
陆鸣签了字。
他走进证物室,打开柜子。
证物袋,还放在原处。
他伸手,把袋子拿出来。
打火机躺在里面,一角融化,像一只烧歪的眼睛。
他拉开拉链。
他没有立刻碰。
他先看了看自己的手。
指节上,有一道干掉的灰。
昨天在现场蹭的。
他在裤腿上擦了擦。
然后,他伸出手指,碰到了打火机。
金属壳,冰凉的。
凉意从指尖,一直爬到手腕。
他闭上眼。
他心里数了一下。
第十次。
今天,第一次。
还剩两次。
然后——
白光,灌满眼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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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百八十秒。
长明路16栋,3楼。
客厅。
晚上,十一点三十七分。
郑国栋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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