责那个女子,这让大智看到了,感觉就是八十步笑一百步。
在派出所里,警察帮大智的伤口做了一个简单的处理,然后给大智做了一下笔录,便算完事了。
大智走出派出所之后,伸手招了一辆出租车,往目的地赶了过去。
根据约定的时间,大智已经迟到了。
他拿出电话,一看,果然,乔暮雪给他打了好几个电话了。
他马上回拨了过去。
接电话的乔暮雪问他到什么地方了,他便告诉乔暮雪自己很快就到了,让他们先吃饭,不用等自己。
紧赶慢赶,大智在七点一刻的时候,终于赶到了目的地。
刚要走进饭店,他突然想起自己手臂上的伤口,便在饭店的门口四周张望了一下,然后看到了前面一点好像有个买衣服的店,便跑了过去,进去里面随便挑了一件长袖的衣服穿了上去,将自己手臂上的伤口给掩住了。
夏天穿了一个长袖衣服,还是质地较差的那种衣服,再搭配着大智的一条牛仔裤和运动鞋,显得尤其不伦不类的,给人的感觉就是大智这个人还是那种脑子转不过来的人,而且混得也不怎么样。
看到自己的这一身搭配,大智自己都忍不住摇起了头,苦笑了一下。
他慢慢走进了饭店,找到了那个包厢,带着一点的紧张和怯意,慢慢地,轻轻地推开了那个包厢的大门。
所有人的目光,都对着他望了过来,乔暮雪看到大智的出现,高兴地站了起来,快步走到了他的跟前,然后毫不避讳地伸手牵起了大智的手,走到大家的面前,对着那些愣着看着大智的同学说道:“沈智饶,大家应该还没有忘记他吧?”
包厢里七八个同学同时鼓起了手掌,对大智表示了欢迎。
其实大智看到他们的时候,都依稀还记得这些人的样貌和名字,只是,这些同学的表现,似乎在说明,他们已经将自己给忘记了。
又或者说,自己作为一个曾经那么“瞩目”的存在人物,他们并没有忘记自己,甚至是都还印象深刻地记着自己,只是,他们依旧对自己有那种不屑和蔑视。
大智对着这些同学们各自寒暄了一番,每一个同学,他都很礼貌地握了一下手,道了一声好。
当大智的目光落在一个人身上的时候,他不由愣住了,现在才发现,坐在自己面前的,竟然是刚才那个公交车上被小偷偷了钱包的短发女子。
乔暮雪看到大智的表情,以为他不知道该怎么称呼这个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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