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为小官大贪的典型案例,引起全网热议。
科级干部违法违纪,移交司法机关的,一般是移交给县级司法机关。
但是,郭洪硕案的情节恶劣,涉案金额巨大,最终,升格办理,由青山市人民检察院对郭洪硕提起公诉,青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。
一审,判处郭洪硕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至于二审,宋思铭都已经离开澜沧县了,并没有关注,也没有人跟他说这件事。
“郭洪硕二审改判了无期徒刑?”
宋思铭怀疑地问倪文昭。
“不是无期徒刑,是有期徒刑十四年。”
倪文昭回答道。
“有期徒刑十四年……”
相比于死缓,有期徒刑十四年可是降了整整两档,宋思铭忍不住问道:“改判的依据是什么?”
“我找省高院的人问了问,他们认为一审受到了网络舆论的影响,量刑过重,相似案例当中,基本以有期徒刑为主。”
倪文昭回答道。
“倒也可以理解。”
宋思铭微微点头。
新媒体时代,网络舆论有好的一面,也有不好的一面。
具体到司法实践,网络舆论影响司法裁决的情况,屡见不鲜。
同样一件事,闹得厉害是一个判罚标准,闹得不厉害是另外一个判罚标准,的确不利于法治建设。
“可是,何荣光认不认同法院改判的依据,就不好说了。说不定,他认为是我通过省高院的关系,帮郭洪硕完成的改判。”
倪文昭又说道。
何荣光突然开始在人事议题上对他发难,他也在思考原因,再结合着时间线,很容易指向郭洪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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