顾景琛搬了把椅子坐在旁边,手里削着一根树枝,刀刃一下一下的刮着树皮,薄薄的木卷子落在脚边。
“明天走吧。”
林挽月把脚泡在热水里,脚踝肿了一圈,被热水泡着,舒服的叹了口气。
“景琛哥,走啥啊,咱来都来了。”
“太乱了。”
“乱才好。”
顾景琛手里的刀停了。
林挽月拉过他的手,按在自己隆起的肚子上。孩子在里面拱了一下,顶着他的掌心。
“人越多,场面越乱,才没人注意咱们。浑水摸鱼嘛,景琛哥。”
顾景琛沉默着把削好的树枝往地上一扔,起身去灶房提热水了。
二妮儿蹲在一边,两只手撑着下巴,眨巴眨巴眼。
大姐这个人,四两拨千斤的本事,用在自家男人身上也一样好使。
——
第二天一早,三人往清河沟去。
隔着老远就听见了动静。人声、铁器碰石头的声音、水声搅在一起,轰隆隆的。
走到河岸上的时候,二妮儿的脚步钉在了原地。
她从小在这条河边长大,小时候在河里摸鱼、捡石头、洗衣裳,河水清亮亮的,能看见水底的沙子。
现在呢?
河道里全是人,密密麻麻的挤在一起。男人女人老人,挥着锄头铁锹,挖沙、筛石,有的干脆趴在水里用手扒拉。河水浑浊不堪,黄澄澄的,什么都看不清。
河滩上到处是翻出来的土堆和碎石,原本长着芦苇的岸边被踩得光秃秃的。
空气里弥漫着泥土的腥气和汗臭味儿。
二妮儿的鼻头一酸,扭过头去了。
林挽月站在岸上的高处,万物之瞳悄悄开启。
河道里的人手上、身上、篮子里的石头,在她眼底看得清清楚楚。
灰的,全是灰的。
几个刚从水里捞出来的宝贝,被主人捧在手心里小心翼翼的擦拭,嘴里念叨着发了发了——内里灰败,一文不值。
她收回视线,目光越过喧闹的人群,落在了远处。
河的上游有条支流,拐进了一片芦苇荡的后面,水面窄窄的,泥沙淤积,看着毫不起眼。
那地方没人去。
她正要拉顾景琛往那边走,河道中间突然炸开了一阵叫骂声。
“放手!这是老子先捞的!”
一个瘦小的老头抱着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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