碎砖、烧折的梁柱、变形的酒坛,统统装车拉走。
断墙推倒,碎瓦清掉,凹凸不平的地面被夯实了,画了一道一道白线,数百工匠没日没夜地赶工。
张钰领了监工的差事。
这人原本是个闲不住的性子。眼下有了正经差事,竟比谁都上心。每日天不亮就到工地上转悠,天黑透了才回来。跟着工头核对用料,催赶进度。
狗儿成了酒谷里最亮眼的一根苗子。
这孩子在谷中匠人堆里混了几个月,像鱼儿跳进了水里,撒着欢地游。
那些酿酒的门道,他一学就会,一点就透。
沈醉教他辨酒,品酒,调酒。
狗儿两只眼睛亮晶晶的,学得飞快。沈醉说一句,他能举一反三问三句。
这天,狗儿抱着一坛刚出窖的酒,凑到沈醉跟前:“师父,这个‘回笼香’是咋回事?我尝了一口——头一口淡,第二口才有味。这,是不是就是你说的回甘?”
沈醉接过坛子,倒了一小碗。抿了一口。喉结滚了滚,他把碗又递回去:“你再用舌头尖儿,去顶一顶上牙膛。”
狗儿接过碗喝了,舔着嘴唇,皱起眉头,愣了半天。忽然,他眼睛一亮,猛点头:“有了,有了!甜的!在牙根那儿——甜甜的!”
沈醉笑了一下:“这就对了。好酒的回甘不在嗓子眼,在牙根上。你品出了回甘,说明你舌头已经养出来了。再过两年,你就比这谷里一半的老师傅都强了。”
狗儿咧开嘴笑了,笑容里带着一丝腼腆,又有一丝得意。
柴叔去了,他原本以为人世间再无亲人,可如今有了师父,有了奔头——整个人都精精神神地透着光。
沈醉看着他那张笑脸,低头抿了一口酒,没再说话。
那日午后,两骑快马踏着满地落叶,直奔酒谷。
打头的是巴特尔。
一身皮甲,在秋阳下泛着油亮的光。他身后跟着一匹枣红马,马上坐着一个英气的姑娘——乌云琪琪格。
乌云琪琪格远远地就在奔马上朝沈醉挥手,远远就喊:“才半个月没见——你胖了!”
沈醉迎出谷口,没好气地回了一句:“你才胖了。”
巴特尔翻身下马,哈哈大笑,用拳头捶了一下沈醉的肩膀,又看了看谷里繁忙的景象,赞叹道:“好家伙,你这地方,比我们燕北的军营不差。真酿出好东西来了?”
沈醉带他们进了正堂,倒了三碗新酿的清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