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九五五年一月十三日,上午九点十七分。
淡水河对岸的八里乡,山势陡然收束,裸露出大片灰黑色的岩壁。废弃的“福兴煤矿”坑口像一张被烟火熏黑的嘴,沉默地啃噬着山脚。雨水把煤渣和红土搅成黏稠的泥浆,踩上去“咕叽”一声,能没过鞋帮。
林默涵就蜷在这张“嘴”的深处。
坑道里没有光,只有一股陈年霉味混着淡淡的硫磺气。他靠在湿冷的岩壁上,大衣已经硬得像块铁板,每动一下,布料摩擦都发出沙沙的脆响。左肩的枪伤在昨夜渡河时撕裂过,此刻正一抽一抽地胀痛,像有把钝刀子在骨头缝里锯。他没去管它,只是用那块锋利的石片,继续刮着大衣内衬。
内衬的布料已经被他划开一道长口子,露出里面暗褐色的棉絮。他的目标不是棉絮,而是棉絮下面,那枚用头发丝缝上去的、不过指甲盖大小的海燕绣样。那是陈明月用自己的一缕青丝,混着红线,在离开高雄的前一夜偷偷绣上去的。当时她没说话,只是把大衣递给他,指尖在他掌心停留了一瞬,凉得像冰。
“带着它,就当我陪你回家。”
现在,他要把这“陪伴”剥离下来。
石片很钝,刮在布料上很吃力。他不能用力过猛,怕扯动伤口,更怕声音传出坑道。只能一点点磨,一点点挑。黑暗中,他的动作精准得像在做一场外科手术。指尖能感觉到海燕的轮廓——展翅,昂头,每一根羽毛的走向都清晰可辨。这小小的绣样,承载的东西太重了。有陈明月的体温,有未说出口的情愫,有对“回家”这个词的全部渴望。
而现在,这渴望成了催命符。
魏正宏拿到了照片。林默涵几乎能想象出那个阴鸷的少将处长,如何用那双戴着白手套的手,捏着那张湿漉漉的周岁照,嘴角扯出一丝冰冷的笑。他太了解魏正宏了。那是个把“宁可错杀三千”刻在骨头里的疯子。一旦锁定目标,就会像猎狗一样死咬不放,直到把猎物撕成碎片。
照片背面有妻子的笔迹。那笔迹,魏正宏的档案里一定有。南京“李涛”的案卷,绝不会只字片纸无存。只要一比对,身份就彻底穿帮。“沈墨”这个壳碎了,“林默涵”这个真身也就暴露在聚光灯下。
他必须假设,现在全台湾的特务都在找“林默涵”,而他们手里,不仅有他的照片,还有他女儿的名字,他妻子的笔迹,他所有的软肋。
石片终于挑断了最后一根连线。那枚海燕绣样脱落下来,轻飘飘地落在他掌心。黑暗中,他看不见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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