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林初夏记忆里更乱。堆满了旧书、老杂志、生锈的自行车零件、和蒙尘的油画框。阳光从天窗漏下来,照亮空气中飞舞的灰尘,像一场缓慢的、金色的雪。
妈妈走到最里面的墙角,那里有个老式的樟木箱子,上了锁,锁都锈了。她掏出钥匙——是很旧的那种黄铜钥匙,插进去,拧了三次才打开。
箱子里没有金银财宝,只有一摞用浅绿色丝带捆好的信。信封是二十年前流行的样式,边缘都磨毛了,但保存得很好,没有破损。
妈妈拿起最上面那封,拆开,抽出信纸。纸已经泛黄,墨迹也褪了色,但字迹还能看清——是那种很工整的、一笔一划的钢笔字,和林初夏在陆言枫作业本上看到的,一模一样。
是陆明华的字。
“这是…”林初夏喉咙发紧。
“是你陆叔叔写的信。”妈妈声音很平静,但手指在颤抖,“一共七封,从他们分手那天开始写,每周一封,写了七周。但一封都没寄出去。”
她递过来第一封。林初夏接过,展开。
「林月:
今天是我们分手的第一天。
我坐在火车上,看着窗外倒退的风景,想你现在在干什么。是在画室画画,还是在家哭?我希望是前者,但我知道,你一定是后者。
对不起。对不起我选择了家庭,放弃了你。对不起我说“等我两年”,但心里知道,两年后可能什么都变了。对不起我…这么懦弱。
但林月,你要相信,我不是不爱你。是太爱了,爱到不敢赌你的未来。你那么有才华,该去更广阔的世界,不该被我拴在这个小城。
所以,恨我吧。恨我一辈子,然后忘了我,去飞。
陆明华
1999.3.7」
信到这里结束。最后一行字被水渍晕开了,很淡,但能看出是眼泪。
林初夏捏着信纸,指尖冰凉。她抬头看妈妈,妈妈别过脸,看向窗外,但眼角有泪光在闪。
“妈…”她小声叫。
“看第二封。”妈妈没回头,声音哑了。
她拿起第二封。
「林月:
第七天。我还是会下意识看手机,等你的消息。但等不到了。
爷爷的病情稳定了,医生说还能撑半年。半年,够我回去找你吗?
但我不敢。我怕看见你,我就走不了了。
今天路过美术馆,看见一幅画,很像你初中时画的那幅《夏夜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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