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星空,萤火虫,两个并肩坐着的背影。我站在那儿看了半小时,直到保安来赶人。
林月,我后悔了。但后悔有什么用?
**陆明华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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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封。
「林月:
第十四天。听说你申请了法国的交换生,通过了。恭喜。
巴黎很远,但适合你。那里有卢浮宫,有塞纳河,有你看不完的画展。
我买了个本子,开始学法语。很笨,舌头捋不直,但我想,万一哪天在巴黎街头遇见你,至少能说一句“Bonjour”。
是不是很傻?
但想你,是我现在唯一能做的事。
**陆明华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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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封,第五封,第六封…一页页翻过去,像在翻一部二十年前的、无声的悲剧。那些字句,那些藏在冷静叙述下的、汹涌的、几乎要把纸张烧穿的感情,和林初夏在陆言枫的笔记本里看到的,何其相似。
一样的笨拙,一样的深情,一样的…因为太爱,所以胆怯。
翻到第七封,也是最后一封。这封信很短,只有几行字:
「林月:
今天是你出发去法国的日子。我在机场,躲在柱子后面,看你过安检。你穿了条浅绿色的裙子,头发剪短了,很精神。
你没回头。一次都没。
也好。
林月,祝你前程似锦,一生顺遂。
如果有一天,你儿子遇见我女儿,请让他们替我们,把故事写完。
**陆明华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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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是1999年5月20日。下面还有一行小字,是后来添的,墨迹新鲜些:
「附:他们遇见了。在附中,初一三班。女孩叫林初夏,男孩叫陆言枫。
他们坐在前后桌,一个靠窗,一个靠过道,距离38厘米。
他们不知道,那是我们当年,没走完的距离。」
这行字的笔迹,林初夏认得。
是陈老师。
她捏着信纸,手指抖得厉害。眼泪大颗大颗砸下来,在泛黄的信纸上洇开,把那些陈年的字迹,晕得更模糊。
妈妈走过来,拿走她手里的信,重新折好,放回信封,用那根浅绿色的丝带,仔细捆好。
“这些信,”妈妈开口,声音很平静,但眼睛红得厉害,“是你陆叔叔写给我的,但一直放在陈老师那儿。直到上个月,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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