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有直接回答母亲关于律法未来的问题,而是用一种低沉而坚定的声音,提起了另一件事:
“母亲,您还记得……永昌三年,洛阳南市的那场大火吗?”
武则天眉头微蹙,似乎有些意外李瑾为何突然提起这件旧事。那是一场意外火灾,烧毁了南市大片商铺货栈,损失惨重。“自然记得。火势甚大,殃及数百家,还死了人。当时朝中有人借机攻讦新政,言是朕‘改制易常,天降灾异’。”
“是,” 李瑾点头,目光灼灼,陷入了回忆,“彼时儿子奉旨与狄公、魏相等前往勘察灾情,安抚百姓。大火之后,断壁残垣,哀鸿遍野,确有流言蜚语,人心惶惶。儿子当时亦觉心头沉重,对新政能否顺利,亦有疑虑。”
他话锋一转,声音抬高了些:“可母亲您当时是如何做的?您没有理会那些‘灾异’之说,更没有因此停下新政步伐。您第一时间下诏,开放太仓,拨付钱粮,赈济灾民,减免南市商税三年;您严令洛阳府、将作监,限期清理火场,规划重建,所需费用,内库拨付一半;您还亲自召见受灾的大商贾,听取陈情,许以低息官贷,助其恢复经营。更责令有司彻查火因,严惩玩忽职守者。您当时在朝堂上对众臣说……”
李瑾顿了顿,模仿着母亲当年那斩钉截铁、不容置疑的语气,一字一句地复述道:“‘天行有常,不为尧存,不为纣亡。 洛阳南市大火,乃人祸,非天灾。朕为天子,牧民有责。百姓罹难,商贾受损,是朕之过,是官府之过!与其惶惶于天命,不如切切实实,救民于水火,复市于废墟! 新政之要,在于富国强兵,安民兴业。一把火烧掉的只是屋舍货物,烧不掉朕革除积弊、振兴国邦的决心!也烧不掉天下百姓求富求强之心!’”
随着李瑾的复述,武则天那有些涣散的目光,渐渐凝聚起来。她仿佛也回到了那个焦头烂额却又意志如铁的时期。是的,她说过那样的话。在她心中,所谓的“灾异示警”不过是反对者攻击她的借口,真正的责任在人,在制度,在她这个执政者。她没有时间去怀疑,去恐惧,她必须行动,解决问题,安抚人心,并以此为契机,进一步推动城市规划、防火、赈灾等方面的制度完善。
“母亲,” 李瑾的声音更加恳切,他看着母亲的眼睛,仿佛要透过那层疲惫与怀疑,看到深处那个永远锐意进取、永不言败的灵魂,“您当时的决断,您的行动,稳住了人心,加快了重建,也让那些借题发挥的流言不攻自破。更重要的是,您让天下人看到,朝廷,或者说您,在乎他们的死活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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