凝了一层极薄的膜。他低头看着自己交叉的双手。那双签字的手,签过无数份合同,扭转了三十年的生意,现在也签下了今天这份。
他忽然想起陆云十岁那年,他把儿子扛在肩膀上去鹅岭公园看元宵灯会。那年的灯会特别热闹,山城的人倾巢而出,整座鹅岭被灯笼和烟火照得如同白昼。陆云骑在他脖子上,手指着远处一栋正在装修的商务楼——那栋楼的外墙还搭着脚手架,绿色的安全网在夜风中轻轻鼓动——问他:爸,那栋楼是谁盖的。他当时笑着说是爸爸盖的。陆云说:我以后也要盖楼。比那个更高。他说:好,爸等你盖。
那一年陆云的门牙刚掉,说话漏风,笑起来像一只小松鼠。他骑在他脖子上,两只小手抓着他的头发,抓得很紧。人潮拥挤,他扛着儿子走了将近两个小时,第二天肩膀贴了膏药。那张膏药是沈佩兰给他贴的。她说你这么大人了,儿子要看灯你不会让他骑在你肩膀上看,自己走了两个小时不喊累。他说他不累。他那时候真的不累。扛着儿子看灯,怎么会累。
他刚才签了一个字。他不知道那个字会把儿子送回他身边,还是会把他推得更远。他只知道,坐在他对面那个姑娘,她的手很粗糙。虎口有茧,指节粗大,手背上有旧疤。那不是一双签合同的手。那双手织毯子,捻念珠,擦雕像,埋在废墟下面十个小时。那双手刚才放在他面前,掌心朝上。她什么都没有说。但她什么都给他看了。包括那道从食指根部延伸到手腕的白色旧疤。包括金刚结上每一股编得极紧的细线。包括她在说“我欠他的”时,声音里那一丝极淡的、几乎被咳嗽声盖住的颤抖。
他端起那杯凉透了的普洱,一口喝完。然后从公文包里拿出手机,拨通了沈佩兰的号码。
“是我。她刚走。”
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。“她答应了吗。”
“她没有说。但她会。”
“你怎么知道。”
“因为她在还债。”他顿了顿,把手机换到另一侧。“你之前说,那个毯子上有一朵花。你说那朵花很小,不注意根本看不到。你说她浪费了时间,在没有人能看到的地方。”
“嗯。”
“我今天看到了。”
他挂了电话,把手机放回公文包。窗外的LED大屏又换了一轮广告——手表的广告终于结束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则公益广告,画面是一个小女孩在给妈妈洗脚,字幕写着“常回家看看”。他站起来,拿起公文包,推开茶室的门,走过铺着暗红色地毯的走廊,乘电梯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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